浅析资本论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的
《资本论》作为一部在经济学、哲学与社会学等很多领域里都有着突出造诣的论着,其中所包含的许多思想、理念在人类科学的许多领域都有着深刻意义。与“合作经济思想”就是这样一组重要内容之一,他溯源于人类朴素的哲学思想;成熟地应用在经济学领域;最后必将指引人类沿着特定的运行轨迹达到人类社会的“彼岸”。 “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所要奋斗的终极目标,这一关键性概念的提出最早出现在马克思的不朽巨著《资本论》中。不仅如此,马克思在重要论著《哲学的贫困》中作出了联合体的重要特征就是要消灭阶级与阶级对立;随后,“共产主义联合体”出现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共产党宣言》发表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则写作“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并将上述思想分为独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关于未来的理想目标和最高境界的追求;另一方面,其内容主要体现在人、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 一般而言,马克思的“合作经济”思想溯源于其早期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的有关论述,他认为:社会关系表现为对人的合作,以及某种生产方式与社会发展阶段中人类之间的生活方式,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力”。由此,合作思想开始在马克思的论著中诞生出来,在其后来的经济研究中都始终贯穿着这一思想。在这一思想影响下诞生了一大批诸如股份合作制、人民公社制等经济组织形式。至今,以“合作经济”思想构建的经济组织形式仍然以独特的方式引导着人类社会的变革方向。 一、“合作经济”与“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相关性 《资本论》的核心命题之一即是“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作者在“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章中提出这一思想,在文中,马克思描述自由人联合体为生产的总产品为社会总产品,上述产品中分别用作生产投入劳动生产与生活资料用于消费。我们认为应该从两个层面把握这一思想:一方面,“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基本内涵在于生产工具与生产财富的分离,其中工具归属个人,财富归属社会。只有通过联合体才能实现财富的全体分配。 由此建立起由个人所有联合起来的社会所有制,这是“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当个人占有全部生产成果,每个人的发展与一切人自由发展紧密相关,在这个联合体中阶级差别已经被消灭,从而形成一个新的联合体。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以鲜明的阶级性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治性质已经消亡,当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终极目标,社会成为自由生产者组成的自发联合。 综合来看,马克思的“合作经济”思想的含义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从制度上来看,作者在《资本论》中这样描述到:只有脱胎于资本生产方式的企业制度以及信用制度才能使得合作工厂制度发展起来。因此,合作经济思想是指一定的生产制度与信用制度的总和。从组织方式来看,当合作工厂由工人建立起来,资本和劳动的对立不复存在,工人自发依靠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增殖。可见“合作经济思想”是对资本家监督工人劳动这种组织形式的扬弃,是一种社会成员共同劳动,为自身创造财富的组织形式。从分配来看,马克思曾指出:自由人使用共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而每个人的份额都是由劳动时间所决定,因此时间始终是对公共物品中个人消费部分的衡量尺度,因此,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理应成为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 综合上述分析,“合作经济”思想与“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存在诸多共性。一方面,无论是“自由人联合体”还是“合作经济”其组成成员都是独立的个体,且拥有选择是否加入相应组织的权利。另一方面,“自由人联合体”与“合作经济”在组织形式上存在着相通之处,只是在社会发展形态的划分上,上述二者有所不同,前者属于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后者属于低级阶段,“合作经济”是“自由人联合体”的雏形。 二、“合作经济”思想与“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内在统一性 (一)相同的理论渊源:空想社会主义与“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 从理论渊源看,“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主要有两个。 一方面,马克思的 “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都可以在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中找到直接或者间接的理论渊源。 早在马克思写作《资本论》之前,以傅立叶、欧文等人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对人类社会作出积极设想之前就对资本主义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并从人类社会演化的视角提出了理想社会的雏形,上述论述可以视作是“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发端。但由于自身认识的不足与局限,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寻找到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路径。此外,马克思对于欧文的合作经济思想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英国,合作制的种子是由欧文播下的,…欧文是合作工厂与合作商店的创始人” 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合作工厂”又有着不同的意义,在有关合作经济论述中,马克思认为合作工厂是国家规模逐渐扩大的合作企业的手段,并且合作工厂还是私企转变为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时,马克思认为工人在联合体中进行劳动生产,工人即是资本家,工厂的生产者即是财富的占有者。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为自身创造财富,同时以工人的身份占有财富。可见“合作工厂”是论述“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的相同载体,对于“合作工厂”论述的不同侧重突出了两种思想的本质特征。 (二)相同的思想内核:人的“全面发展”是对社会所有制的否定之否定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作为早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延续下来。全面发展强调的是自身的全面性,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规定方面对自己的生产。这种表达方式在论述中一直作为“真正自由王国”而位于“必然王国”的彼岸。依据上述论述,马克思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人的依赖性社会等多重社会。并将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定义为每个独立的人在与他人联合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自由,从而实现共同体条件下的联合体社会。因此把自由人联合体的形成视作个人发挥个人追求的结果。 另一方面,合作社是以个人之间合作行为为基础的形成的经济或组织制度,形成了一种共同追求集体利益的社会群体。事实上两者都可视作是对个人所有制的重新构建,在有关著作中,马克思认为对于自身劳动为基础的第一个否定来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占有方式所形成的私有制。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必然性则造成了对上述事实的否定之否定,构成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基础。一旦自然人失去了个人所有制的基础,就必然陷入对于“联合体”的绝对依赖,从而导致少数人成为垄断阶级,最终导致“自由人联合体”陷入异化的境地。 (三)共同的目标指向:通向共产主义“大同”社会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个性得到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表现为个人的发展避免了特殊范围的局限,其能力的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从而达到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上述质变的过程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实现。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提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理想:即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拥有完全独立的选择可以从事自己所愿望的劳动,自己可以自由支配自身的劳动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高度一致性。在《资本论》其他方面还有这样的描述,即这样一个联合体,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密切相关,公共的生产资料用于集体劳动。另一方面,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一针见血般将高层次的合作制生产定义为共产主义社会,因为生产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能够有助于实现社会更迭的重要目标,可见无论是“自由人联合体”思想还是“合作经济”思想,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目标指向——共产主义社会。 三、结束语 统观马克思在整部《资本论》中多处对“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的论述,虽然二者是马克思对于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经济组织形式的概括性描述,但二者都是在同一历史渊源下形成的,有着各自独立但又十分相似的内涵,有着共同的目标指向。《资本论》中“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的这种内在联系,反映了马克思对合作制发展方向和前途的深刻理解:合作制是通向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的“过渡点”,而“自由人联合体”又是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的一种本质表述。 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提马克思“合作经济思想”与“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根本立足在于立足自由创业,在创业企业中宣传创业既是为企业集体发展做贡献,也是为个人的发展与前途而努力,因为中小创业企业既是集体制经济也是放大了的私营经济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牢固树立“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与“合作经济”思想,并不断将相关理论发展深入,才能更加深刻理解,创业的深刻内涵,从而理解国家鼓励创业既是发挥个人力量,积聚集体智慧发展国民经济,也是为自己个人构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实现个人理想与民族梦想的根本统一。